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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
結果共“51”條結果-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全省食藥用菌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辦函〔2022〕67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吉政辦函〔2022〕67號 實施時間:2022-06-21 -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食用菌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皖農特函〔2022〕301)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發布文號:皖農特函〔2022〕301 實施時間:2022-04-02 -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推動食用菌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 (閩農菌函〔2022〕213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發布文號:閩農菌函〔2022〕213號 實施時間:2022-04-01 -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食用菌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贛府廳發〔2021〕35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贛府廳發〔2021〕35號 實施時間:2021-11-15 -
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巴彥淖爾市大力發展食用菌產業八條意見》的通知 (巴政辦發〔2021〕16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巴政辦發〔2021〕16號 實施時間:2021-11-03 -
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黑木耳市場監管規范市場秩序的通知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 實施時間:2021-07-23 -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設施蔬菜和食用菌生產技術指導意見的通知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實施時間:2020-02-03 -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食用菌生產用藥監督管理的通知 (遼農辦農發〔2019〕434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遼寧省農業農村廳 發布文號:遼農辦農發〔2019〕434號 實施時間:2019-09-11 -
關于香港雙孢菇輸內地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12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發布文號: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12號 實施時間:2019-07-08 -
伊春市廢棄食用菌包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伊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實施時間:2019-07-01 -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公示湖南省農業農村廳“證照分離”改革舉措和監管措施的通知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實施時間:2018-12-01 -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證照分離”改革具體管理措施的通知 (閩農綜〔2018〕203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發布文號:閩農綜〔2018〕203號 實施時間:2018-11-19 -
青海省農牧廳關于印發《設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審批等3項“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管理措施》的通知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青海省農牧廳 實施時間:2018-11-14 -
關于印發《國家食用菌良種聯合攻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農業函〔2018〕455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四川省農業廳 發布文號:川農業函〔2018〕455號 實施時間:2018-06-22 -
福建省農業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保監局關于印發葡萄、蓮籽、食用菌、肉牛、兔、枇杷、茶葉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農綜〔2018〕106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福建省農業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保監局 發布文號:閩農綜〔2018〕106號 實施時間:2018-06-12 -
省蔬菜專班關于印發《貴州省2018年蔬菜、食用菌產業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產扶蔬班〔2018〕7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貴州省農業委員會 發布文號:黔產扶蔬班〔2018〕7號 實施時間:2018-03-25 -
浙江省農業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糧油、蔬菜、食用菌產業技術項目實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浙農科發〔2017〕18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浙江省農業廳 發布文號:浙農科發〔2017〕18號 實施時間:2017-09-12 -
自治區農業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年廣西食用菌產業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桂農業辦發〔2017〕43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 發布文號:桂農業辦發〔2017〕43號 實施時間:2017-06-30 -
關于蘑菇、木耳、鮮菇等食用農產品包裝有關問題請示的答復(內食藥監辦食流函〔2016〕60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布文號:內食藥監辦食流函〔2016〕60號 實施時間:2016-04-25 -
撫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防控食品流通環節誤食野生蘑菇中毒工作的通知(撫食藥監發〔2015〕99號) 現行有效 發布單位:撫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布文號:撫食藥監發〔2015〕99號 實施時間:2015-08-31